愛必須自尊”( Love Must Be Tough)由杜博士首次提出,迅速成為美國婚姻諮詢界以及教會牧師最常使用的概念,繼而成為普通美國人掛在嘴邊的一句表達。在杜博士提出“愛必須自尊”之前,教會牧師、婚姻諮詢師向婚姻危機中的受害者一方提出的建議大多是“柔軟的愛”的建議,他們建議受傷的一方以溫情和無條件 的愛留住意欲離去的配偶。但杜博士認為,這樣只會使得只留下一點愛的火苗的婚姻燃燒殆盡,因為這樣的愛沒有力量、沒有自尊,只會使得本已生厭的一方決意投入第三方的懷抱。
杜博士所提出的“愛必須自尊”理念,挽救了無數美國家庭,相信中國基督徒也會受益,以重建美好家庭。“愛必須自尊”是一條人際關係的普遍原則,適用於危機家庭、未婚男女,也適用於其他場合,只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彼此有了聯繫,這種方法就具有適用性。229 Pages.